据大风新闻5月22日报道,陕西西安的任先生反映,今年4月24日他驾驶依维柯厢货在周普路以55公里左右的时速行驶时,被电子监控抓拍为121公里/小时,因超速50%以上面临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任先生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及公司车队管理系统数据,显示事发时段车速未超过限速60公里。
对此,陕西武功县交警大队回应称,测速设备经陕西省计量研究院检定且在有效期内,数据合法有效;行车记录仪不具备法定测速资质,画面可被编辑,不足以推翻交管设备记录,要求任先生提供有效鉴定证明才能申请撤销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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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抓拍照片 图据大风新闻
26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武功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对方称目前已经安排人处理此事。记者追问测速点内的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对方表示:“那肯定没有问题。”最终,该负责人表示将随后与记者联系,截至发稿时记者暂未收到回复。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使用的地感线圈、雷达测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因经过法定计量检定并符合国家标准,其形成的数据具有较强证明力。相比之下,普通行车记录仪属于民用设备,单独形成的视频资料一般难以直接推翻交警测速记录。但当事人并非没有救济途径,关键在于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启动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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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图据大风新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存在异议的,有权提出复核申请。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必须经检定合格并处于有效期内,交警部门有义务说明设备合法性,当事人也有权要求查看测速设备的检定证书、检定期限及相关使用记录。
胡磊表示,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保存行车记录仪原始视频,避免剪辑或转码,尽量保留完整时间戳、GPS轨迹、实时车速等信息。为防止后续被质疑篡改,建议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或通过司法电子存证平台固定数据。
在证据固定后,可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部门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对测速设备进行核查,并要求比对双方数据。必要时,可申请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行车记录仪数据真实性及测速过程进行技术鉴定。
胡磊还说,若复核后仍维持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作为行政机关的交警部门需对测速设备合法性及处罚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桢培律师分析指出,交警部门的回复具有合法依据,公安使用的定点测速设备经法定检定,其数据具有优先证据效力。行车记录仪作为民用设备,其测速数据未经权威鉴定,在法律上单独不足以推翻交警的合法监测结果。当事人若主张采纳自己的记录仪数据,则必须通过司法鉴定证明其完整性与不可篡改性,否则难以被采信。
魏桢培认为,司机可立即通过法定程序提出异议,重点要求交警部门出示测速设备的有效期检定报告,并且考虑到当时有车速相当的其他并行车辆,建议申请交警部门能提供同时期其他同行车辆的测速数据进行对比。与此同时,司机还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行车记录仪视频进行司法鉴定,形成有效证据链。若异议被驳回,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将争议纳入司法审查范畴。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编辑张寻
审核 王光东
延伸阅读
一男子驾驶依维柯厢货从咸阳武功前往西安周至时,在定点测速处被抓拍超速50%以上:限速6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抓拍瞬间车速达121公里/小时。然而该车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显示,车速仅为55公里/小时。华商报大风新闻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引发各方关注。
5月25日,记者前往涉事路段测量,经估算,超速前后两张照片间隔0.081秒,该车约前行1.2米,速度为53公里/小时左右。
前情回顾——
监控抓拍速度121km/小时
司机面临1000元、记6分处罚
2026年4月24日中午,西安药企配送员任先生驾驶依维柯厢货,在咸阳武功县周普路(限速60公里/小时)行驶时,被电子监控抓拍速度为121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面临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任先生喊冤称,厢货车在郊县道路不可能开到121公里/小时。其车队云端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事发时段车速稳定在54-55公里/小时,关键抓拍时刻(当日中午12时51分29秒)车速为55公里/小时,且视频画面中的其他社会车辆车速平稳行驶,与前后车辆速度基本一致,车距稳定,没有加速、超车、飙车等迹象,视频无法篡改。他多次到武功县交警队申诉,均未被采信。
5月20日,武功县交警回应,涉事地感线圈测速设备经省计量研究院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数据合法有效。交警强调,行车记录仪属民用设备,无法定测速资质与权威检定报告,画面存在篡改可能,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司机若要撤销处罚,需提供记录仪的有效鉴定证明。截至目前,该测速点未接到其他车主类似异议。
现场测量——
依据影像参照物测算
与抓拍数值差距悬殊
5月25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涉事路段。任先生被系统抓拍超速的路段在地图App上显示为108国道,武功县至周至县,渭河北岸第一个测速点,方向为由北向南。该处限速60公里/小时,为单点测速,非区间测速。这条路是武功县前往周至县的重要道路,平均每分钟就有十余辆车经过,记者目测车速多在50公里/小时左右。
地面标线清晰,虚线白色每段长6米,测速处每个车道的地面上埋设了两组地感线圈,每组地感线圈宽1米,间隔4米。上方架设有摄像头。任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交管12123平台上事发时电子眼抓拍照片。第一张照片拍摄于4月24日中午12时51分29.659秒。第二张照片拍摄于12时51分29.740秒,两张照片间隔时间0.08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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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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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张照片
记者粗略计算,如果按照交管抓拍时速121公里/小时计算,每秒钟车辆要行驶33.61米,那么0.081秒车辆需前行2.72米,近乎6米白线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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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现场测量该裂缝距白线底部2.3米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抓拍处的白线,有一道十分明显的裂缝。交警抓拍的第一张照片,车辆右后视镜的影子正好在该裂缝水平位置。记者现场测量该裂缝距白线底部2.3米。第二张抓拍照片虽难以找到同样精确的参照物,但可以清楚从照片上看到后视镜影子仅前行了从裂缝处到底部一半的距离,记者通过比例估算约前进了1.2米,经计算时速约为53.33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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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现场测量,两次抓拍间隔0.081秒约前进1.2米
司机——
车队管理系统
速度接近100公里/小时就报警
记者联系了任先生,他表示25日在工作,并不途经周至武功附近,无法配合记者进行现场还原。随后他发来一段视频,他所驾驶的车辆安装有车队报警系统,车速超过90公里/小时,接近100公里/小时,报警器会自动报警。“请注意您即将超速。”报警器进行提醒。据介绍,该报警并非导航超速提醒,而是物流车辆的管理系统报警。他所驾驶的系柴油依维柯厢货。记者查询,该车在极佳路况下,0至120公里提速需40秒。
“我们这是公司的车,有车队管理系统。别说超速了,就是在车内抽烟、打电话、疲劳驾驶等行为,都会报警提醒。后台还会记录你的违规行为,车队进行考核。”任先生说,“车道偏离、与前车车距过近也会提醒。”
任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他的车队管理系统账户。进入系统,他的权限仅能查看车辆情况,无修改权限。在4月24日,管理系统中记录了他在车内吸烟、分神、车道偏离等不文明驾驶行为。但无超速记录。
警方——
会答复测速点是否存在问题
司机已提交原始视频
5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前往武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表明来意后,希望交警解答相关问题,并提供警方视频及测速设施校验合格报告。工作人员表示,大队不接受采访,可联系县公安局。
随后记者又前往武功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联系交管大队,稍后会对媒体及广大网友答复该测速点是否存在问题。但截至下午5时,记者暂未获得答复。
任先生告诉记者,交警已于上周末联系他,表示会对该交通违法记录认真核对。目前他已将原始行车视频提交给武功交警部门。